1.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月六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1120513167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36 點;並自一百十二年九月一日起生效,實施至一百十五 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七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1140519694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36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