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勞動部補助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聘用勞動條件檢查人員服務管理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4 年 05 月 1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4 年 08 月 29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5 年 01 月 01 日

一百十四年八月二十九日修正第 2、9、11 點條文,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
日生效。
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十四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40200926 號函訂
  定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九月十七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70204212 號函修
  正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月三十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80204261 號函修
  正
4.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月三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120204535 號函修正
  第 8、9、11 點條文;並自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八月二十九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140253974 號函
  修正第 2、9、11 點條文;並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