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十四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40200926 號函訂 定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九月十七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70204212 號函修 正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月三十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80204261 號函修 正
4.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月三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120204535 號函修正 第 8、9、11 點條文;並自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