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十八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發特字第 1133000 056A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7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八月十九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發特字第 1143001 917A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5 點條文及第 7 點條文之附表一、第 13 點條文之附表四、附表五;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五零五零壯世代就業網絡合作補助要點;新名稱:五零五零 就業網絡合作補助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