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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九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1130504667 號函訂
  定全文 11 點;並自一百十三年四月九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七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1140518715 號函
  修正第 2、5、6、11、12  點條文;增訂第 12 點條文;第 11 點內容
  為新增訂,原第 11 點條文修正為第 12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