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三月二十三日勞動部勞動發綜字第 1070501368 號 函訂定全文 5 點
2.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三月十八日勞動部勞動發綜字第 1140503996 號函 修正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