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發訓字第 11325 04107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9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關鍵就業力課程師資管理原則;新名稱:關鍵就業力課程師 資管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