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七月四日勞動部勞動發訓字第 1140506649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23 點;並自一百十四年七月四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月七日勞動部勞動發訓字第 1140513010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第 1、4、5、7、8、20、23 點條文;並自一百十四年八 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因應美國對等關稅政策支持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新名 稱: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
3.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勞動部勞動發訓字第 1140520153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點條文;並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