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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六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130513320 號函修 正名稱及全文;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加強外勞人身侵害案件業務聯繫與處理原則暨流程圖;新名 稱:加強外國人人身侵害案件業務聯繫與處理原則及流程圖)
3.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七月十五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 1140510518 號函 修正名稱及全文;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加強外國人人身侵害案件業務聯繫與處理原則及流程圖;新 名稱:加強外國人遭人身侵害案件業務聯繫與處理原則及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