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則名詞之意義如左:
一、缺氧:係指空氣中氧氣含量未滿百分之十八之狀態。
二、缺氧症:係指因作業場所缺氧引起之症狀。
三、缺氧危險作業:係指於缺氧危險場所實施之作業。
四、缺氧危險場所:係指左列各款規定之一之場所。
(一)貫通或鄰接左列之一地層之坑井、豎坑、隧道、開口、沉箱、氣壓沉箱、或類似
場所等之內部。但不包括本款(二)規定者。
1.上層覆有不透水層之砂礫層中,無含水、無湧水或含水或湧水較少之部份。
2.含有亞鐵鹽類或亞錳鹽類之地層。
3.含甲烷、乙烷或丁烷之地層。
4.湧出或有湧出碳酸水之虞之地層。
5.腐泥層。
(二)長期未使用之坑井、豎坑、隧道、開口沉箱、仔壓沉箱、或類似場所等之內部。
(三)供裝設電纜、瓦斯管或其他地下敷設物使用之暗渠。
(四)密閉相當期間之鋼製鍋爐、儲槽、反應槽、船艙或其內壁易於氧化之設施之內部
。但內壁為不鋼製品或實施防措施者,不在此限。
(五)儲存煤炭、亞煤、硫化礦石、鋼材、鐵屑、原木、木屑、乾性油、魚油或其他易
吸收空氣中氧氣之物質等之儲槽、船艙、倉庫、地窖、漏斗或其他儲存設施之內
部。
(六)以含有乾性油之油漆塗敷天花板、地板、牆壁或儲具等,在油漆未乾前即予密閉
之地下室、倉庫、儲槽、船艙或其他通風不充分之設施之內部。
(七)穀物或飼料之儲存、果疏之燜熱、種子之發芽或蕈類之栽培等使用之倉庫、地窖
、船艙或坑井之內部。
(八)儲存或曾儲存醬油、酒類、胚子、酵母或其他醱酵物質等之儲槽、地窖或其他釀
造設施之內部。
(九)儲存糞便、腐泥、污水或其他易腐化或分解之物質之儲槽、船艙、暗渠、淨化槽
等之內部。
(十)使用乾冰從事冷凍、冷藏或水泥乳之脫鹼等之冷藏庫、冷凍庫、冷凍貨車、船艙
或冷凍貨櫃之內部。
(十一)儲存或曾儲存氦、氬、氮、**、二氧化碳或惰性氣體之鍋爐、儲槽、反應槽、
船艙或其他設施之內部。
(十二)其他經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