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計畫執行單位為本局所屬職業訓練中心(以下簡稱職訓中心),其
任務如下:
(一)本計畫之執行。
(二)提供訓練單位運用資訊系統申請辦訓所需帳號及密碼。
(三)受理訓練單位研提訓練計畫,辦理訓練單位資格審查及課程評選。
(四)辦理計畫說明會、資訊系統操作說明、地區性之行銷規劃及結案說
明會等。
(五)督導訓練單位落實職前訓練招生甄選錄訓。
(六)辦理不預告抽查、申訴案件處理及資料彙整等事項。
(七)辦理年度所需經費管控、參訓學員資格審查、結訓資料彙整及訓練
經費核撥。
(八)訓練津貼及訓練補助費之審查、發放等事項,並督導管控訓練單位
確實撥付學員。
(九)轄區內訓練班次資訊統計及執行績效分析,並提供意見回饋、製作
結案報告等相關事項。
(十)辦理訓練津貼及訓練補助費溢發、溢領之後續追繳及強制執行事宜
。
(十一)協助職前訓練結訓學員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