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職業訓練局 (以下簡稱本局) 掌理左列事項:
一 關於職業訓練、技能檢定、就業輔導之綜合規劃及推動事項。
二 關於民營事業對外招訓之職業訓練機構審查及立案事項。
三 關於職業訓練經費之籌措及核議事項。
四 關於職業訓練機構之輔導及辦理績效之評鑑事項。
五 關於職業訓練、技能檢定與就業輔導專業人員之資格甄審及職業訓練
師之發證事項。
六 關於職業訓練規範、課程標準及教材之研訂、審查事項。
七 關於技能檢定之實施、督導及統一發證事項。
八 關於分區、分業技能競賽之輔導,全國技能競賽之舉辦及參加國際技
能競賽事項。
九 其他有關職業訓練、技能檢定及就業輔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