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為執行受委任辦理勞工退休金之收支、保管、滯納金之加徵、罰鍰處 分及其強制執行等業務,設勞工退休金業務處。 勞工退休金業務處置處經理一人、副經理二人、一等專員三人、科長七人 、二等專員六人、三等專員十五人;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 額內派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