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異動條文

法規名稱:
工作規則審核要點 (民國 104 年 12 月 28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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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管機關審核工作規則時一般注意事項如下:
(一)工作規則文字應淺顯確定。名詞應與本法一致。
(二)依勞動條件明示原則,其內容宜照本法第七十條力求完整,確無必
      要者得免列。
(三)本於勞資協調合作之基本精神。
(四)工作規則未敘明適用範圍者,主管機關於審核時應主動向事業單位
      確認,並輔導其載明適用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