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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薪資│月 薪 資 總 額│月投保薪資│日投保薪資│
│等 級│(實物給付應折現金計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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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級│17,280 元以下 │17,280 元│576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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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級│17,281 元至 17,400 元 │17,400 元│58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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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級│17,401 元至 18,300 元 │18,300 元│61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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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級│18,301 元至 19,200 元 │19,200 元│64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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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級│19,201 元至 20,100 元 │20,100 元│67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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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級│20,101 元至 21,000 元 │21,000 元│7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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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級│21,001 元至 21,900 元 │21,900 元│73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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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級│21,901 元至 22,800 元 │22,800 元│76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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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級│22,801 元至 24,000 元 │24,000 元│8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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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級│24,001 元至 25,200 元 │25,200 元│84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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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級│25,201 元至 26,400 元 │26,400 元│88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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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級│26,401 元至 27,600 元 │27,600 元│92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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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級│27,601 元至 28,800 元 │28,800 元│96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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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級│28,801 元至 30,300 元 │30,300 元│1,01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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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級│30,301 元至 31,800 元 │31,800 元│1,06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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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級│31,801 元至 33,300 元 │33,300 元│1,11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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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級│33,301 元至 34,800 元 │34,800 元│1,16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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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級│34,801 元至 36,300 元 │36,300 元│1,21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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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級│36,301 元至 38,200 元 │38,200 元│1,273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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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級│38,201 元至 40,100 元 │40,100 元│1,337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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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級│40,101 元至 42,000 元 │42,000 元│1,4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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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級│42,001 元以上 43,900 元 │1,463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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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及童工之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者,其月投保薪
資分 12,105 元(12,105 元以下者)、12,300 元(12,106 元至
12,300 元)、13,500 元(12,301 元至 13,500 元)、15,840
元(13,501 元至 15,840 元)及 16,500 元(15,841 元至 16,50
0 元)五級,其餘年滿十六歲以上被保險人之月投保薪資,應依本表
所適用之等級覈實申報。
二、部分工時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之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者,其月投保薪
資下限為 11,100 元,其薪資總額超過 11,100 元者,應依前項規定
覈實申報。
三、本表日投保薪資金額以元為單位,角以下四捨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