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異動條文

法規名稱:
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民國 98 年 02 月 26 日修正)
第 33-1 條
勞工因雇主違反本法規定致發生職業災害所提起之訴訟,得向中央主管機
關申請扶助。
前項扶助業務,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民間團體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