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應於坑外適當場所依左列各款規定設置必要之廁所。
一、男女廁所應分別設置並予明顯標示。
二、男女廁所之便坑數依左列規定。
(一)僱用於坑內工作勞工人數每一百人以內設置一個以上。
(二)僱用於坑內工作勞工人數每二十五人以內設置一個以上。
三、男用廁所之便池數依左列規定。
(一)僱用於坑內工作勞工人數每六十個人以內設置一個以上。
(二)僱用於坑外工作勞工人數每十五個設置一個以上。
四、女用廁所之便坑數,應以同時作業女工每十五人以內設置一個以上。
五、女用廁所應另加設加蓋污物桶。
六、便坑之構造應為不得使污物滲透於土中之構造。
七、設置充分供應清潔水質之洗手設備。
八、廁所不得與工作場所直接通連,廁所與廚房及食堂應距離三十公尺以上。但沖水式廁
所不在此限。
九、廁所與便池每日至少清洗一次以上,並每週消毒一次以上。
十、廁所應保持良好之通風及光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