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獎助範圍如左:
一 事業單位及有關團體推動勞工安全衛生,成效優良獎勵事項。
二 事業單立針對其勞工安全衛生缺失,主動向勞工檢查機構提報勞工安
全衛生改善計畫,績效顯著之獎勵事項。
三 中小型事業單位改善勞工安全衛生設施低利貸款利息補貼事項。
四 有關團體輔導事業單位改善勞工安全衛生設施﹑作業環境測定﹑辦理
特殊健康檢查﹑危害通識﹑防治職業疾病及推行勞工健康促進等補助
事項。
五 有關團體培育勞工安全衛生人才,辦理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補助事
項。
六 有關團體辦理國際性勞工安全衛生會議或活動補助事項。
七 有關團體辦理勞工安全衛生調查研究﹑諮詢服務及改進勞工安全衛生
技術輔導改善補助事項。
八 有關團體協助政府推動機械器具安全防護型檢定補助事項。
九 勞工團體辦理工會幹部之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補助事項。
一○ 中小型事業單位依法應辦理勞工安全衛生設備改善提供相對補助事
項。
一一 其他經中央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認定應予獎助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