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補助標準:
(一) 視覺障礙者職業訓練:
1 訓練經費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辦理身心障礙者職
業訓練經費補助辦法」及其標準予以補助。
2 設備補助依據「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施標準及獎助辦法」
規定辦理。
(二) 視覺障礙者就業服務及安置:
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補助辦理身心障礙者社區化就業
服務專案機構之經費標準予以補助。
(三) 視覺障礙者創業貸款:
依據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補助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四) 視覺障礙者示範按摩中心 (院) :
依據視覺障礙者就業基金補助示範按摩中心 (院) 要點辦理。
(五) 其他推行視覺障礙者就業促進相關事項:
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補助舉辦各項會議預算編列標準 (參考表)
辦理。
(六) 申請本基金經費補助,每一單位以每年最高補助新台幣四百萬元為
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