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異動條文

法規名稱: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 (民國 101 年 11 月 29 日修正)
第 34 條
勞工申請退休金時之累積收益金額,除已分配入專戶之收益外,尚未分配
期間之收益,以勞工申請當月監理會公告最近月份之收益率,計算至申請
當月止。
前項所定收益率,計算至百分率小數點第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