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強化職業訓練局 (以下簡稱本局) 、各公共職業訓練機構及其 上級主管機關間之協調聯繫,並就有關業務集思廣益,研商問題解決 對策,以利公共職訓業務順利推展。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四、承辦單位及實施方式:由各公共職業訓練機構輪流承辦 (如附表) 。
五、參加人員: (1) 各公共職業訓練機構負責人暨提案相關業務人員。 (2)各公共職業訓練機構上級主管機關相關代表。
六、會報時間: (1) 每半年 (即每年三月、九月) 舉辦一次。 (2) 會報時間以一夜兩日為原則。
七、任務分工: (1) 每次會報之時間、地點、會報進行含會議開會通知、提案彙整、 會議紀錄等及膳宿等一般庶務由承辦單位統籌協調辦理。 (2) 會報結論後續工作之推動執行、由主辦單位負責。
八、活動內容: (1) 專題演講。 (2) 業務報告:由主辦單位負責。 (3) 工作報告:由承辦單位負責。 (4) 提案討論。 (5) 聯誼活動。
九、經費: (1) 主辦單位每次補助承辦單位籌辦活動經費新台幣捌萬元整,不足 費用由各該次承辦單位負擔。前項費用由主辦單位視實際需要調 整之。 (2) 各出席人員之差旅費用由各單位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