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工會教育採部分經費補助方式,並依實際出席人數核算,最高以工會
教育計畫經費之百分之九十為限。
辦理工會教育,補助基準如下:
(一)辦理半日者,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三萬元。
(二)辦理一日者,最高補助五萬元。
(三)辦理二日者,最高補助十二萬元。
前項辦理二日者,每場次計畫人數逾五十人者,得按下列人數級距提
高補助金額:
(一)五十一人至六十人,最高補助十四萬元。
(二)六十一人至七十人,最高補助十六萬元。
(三)七十一人以上,最高補助十八萬元。
對於婦女、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等特定對象專案辦理之工
會教育者,得審酌增加補助場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