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特定對象於報名時申請免繳費,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特定對象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免繳費申請書。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下列文件之一:
1.負擔家計者: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戶內年滿十五
歲至六十五歲配偶及親屬應檢附無工作能力證明。無工作能力證
明指在學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且手冊有效期限至檢定
報名日期以後、入監服刑、服義務役或替代役、醫療證明等證明
文件。
2.中高齡非自願性失業者:公立就業服務中心(站)開具就業保險
失業給付(再)認定證明正本。
3.身心障礙者: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且有效期限至檢定報名日期以後。
4.原住民:戶政機關登記有案之原住民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
本。
5.生活扶助戶: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
本。
6.更生受保護人:財團法人臺灣(福建)更生保護會或分會開具之
證明正本。
7.其他本會認為必要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