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計畫之任務分工如下:
(一)本署之任務:
1.訂定、修正及解釋等事宜。
2.協調及督導本署所屬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桃竹苗分署、中彰投分
署、雲嘉南分署與高屏澎東分署(以下簡稱各分署)業務執行。
3.整體計畫之績效統計、評估、檢討及經費調控等事宜。
4.其他整體相關事宜。
(二)各分署之任務:
1.預算編列、經費核撥及結銷等事宜。
2.轄區內之計畫公告受理、審查、宣導、訓練品質管控、查核及成
效檢討等事宜。
3.提供申請單位運用職業訓練業務資訊管理系統(以下簡稱 TIMS
系統)所需帳號及資料登錄之督導管理等事宜。
4.其他轄區內相關事宜。
(三)申請單位之任務:
1.向訓練地點所在地之分署提報訓練計畫。
2.辦理學員招募、資格初審、訓練費用收繳及補助申請經費核銷等
事宜。
3.配合各訓練班次行政、教務、會計、輔導及訓後就業等事宜。
4.申請辦訓所需 TIMS 系統帳號,及配合 TIMS 系統辦理各項填報
作業。
5.其他依分署規定辦理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