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職訓中心之任務如下:
(一)提供訓練單位運用資訊系統申請辦訓所需帳號密碼。
(二)受理訓練單位研提訓練計畫,辦理申訓資格及訓練單位課程審查。
(三)公告本計畫核准訓練單位及課程。
(四)協助延聘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本計畫教師。
(五)轄區內訓練班次資訊統計事宜。
(六)協助訓練單位辦理招生相關事宜。
(七)審查參訓學員補助資格、結訓相關資料及核撥參訓學員補助經費。
(八)提供意見,協助修正本計畫及作業手冊等相關事宜。
(九)辦理訓練課程不預告抽訪(含實地抽訪及電話抽訪)、申訴受理及
管控等相關事宜。
(十)召開本計畫相關會議(包括辦理計畫公開說明會、訓練品質研習會
、訓練單位承辦人員工作業務暨資訊系統操作說明會、期末檢討會
議、招訓相關活動、促進轄區辦訓經驗分享及其他相關會議等)。
(十一)本計畫執行期中、期末績效成果報告。
(十二)督導訓練單位追蹤受訓學員結訓三個月後之後續追蹤。
(十三)其他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