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異動條文

法規名稱:
微型創業鳳凰貸款要點 (民國 101 年 01 月 04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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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符合第三點或第四點貸款資格提出申請者,應檢附下列文件 :
(一)貸款創業計畫及貸款申請書一份。
(二)稅籍登記證明及所經營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文件影本一份。
(三)切結書正本一份。
(四)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五)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綜合信用報告影本一份。
(六)本會或政府相關單位三年內辦理之實體創業研習課程結業證明文件
      影本一份。
    前項申請人有下列各款身分之一者,應另檢具各該身分所需證明文件
    :
(一)符合特殊境遇家庭創業貸款補助辦法或家庭暴力被害人創業貸款補
      助辦法身分者,應依各該辦法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二)遭遇職業災害致死亡之配偶,或身體遺存障害符合勞工保險失能給
      付標準第一等級至第十等級規定之項目者,檢具勞工保險局核定給
      付通知文件影本。
(三)因犯罪行為被害致死亡者之配偶或一親等直系親屬,或致受重傷害
      之本人、配偶或一親等直系親屬,或被性侵害者,檢具財團法人犯
      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開立之證明文件。
(四)符合社會救助法所定低收入戶身分者,應檢具直轄市、縣(市)主
      管機關開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五)符合天然災害受災戶身分者,應檢具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
      鎮、市)公所開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六)符合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勞工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要點身分者,檢具本
      會開立證明文件影本。
(七)符合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獨力負擔家計者,依
      該法令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申請文件未完備者,由本會通知申請人於二十一日內補正,逾期未補
    正者,予以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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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貸款利率,按郵政儲金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百分之零
      點五七五機動計息。
      貸款人前二年免息,由本會全額補貼利息。
      貸款人符合特殊境遇家庭創業貸款補助辦法、家庭暴力被害人創業
      貸款補助辦法或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勞工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要點之身
      分者,其利率負擔依各該規定辦理。
      貸款人符合第七點第二項第二款至第五款及第七款規定者,前三年
      免息,第四年起固定負擔年息百分之一點五,利息差額由本會補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