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餐飲外送等服務是都會地區新興的服務工作,但在颱風惡劣氣候下,
外勤人員行車安全,相較於一般員工,其職業災害風險更高,特別是
於颱風天風雨交加,以機車執行外勤任務,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招
牌掉落、路樹倒塌等)事故之機率大增。
餐旅業、郵政業、大眾傳播業等均適用勞工安全衛生法,雖有設置勞
工安全衛生管理單位或人員從事安全衛生管理,對於勞工應施以從事
工作及預防災變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以及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實
際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等一般規定,惟颱風天執行外勤任務,因
道路、風雨、地區受損程度等環境差異甚大,不確定性甚高,且非雇
主指揮監督之工作場所,無法以事業內一般工作場所之安全衛生設施
標準予以保護。因此,事前之危害風險辨識、評估及訂定安全衛生工
作守則、實施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等必要控制措施,均應透過企業內部
管理制度及因地制宜之運作,以強化外勤人員之安全意識,並落實於
外勤任務中。
基於雇主依法具有預防職業災害之責任,為確保颱風天外勤人員之外
勤安全,本會爰依據「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第 1
2 條之 1 及相關法規,訂定颱風天外勤安全指引,供事業單位於颱
風天執行外勤作業之參考,以有效控制外勤作業之危害風險。事業單
位如引用本指引時,仍應依本身實際需要及相關法規要求,適度修正
及調整。
本指引為行政指導,並無強制性。事業單位如參考本指引訂定計畫並
據以執行,勞動檢查機構得視為符合「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
檢查辦法」第 12 條之 1 規定,如事業單位未依本指引辦理而係採
用其他方式者,則須提出舉證,證明該方式已達成保護勞工安全與健
康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