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者宣告產品安全時,應於下列資料加蓋承辦者及其負責人印章,並以
中央主管機關所定電子檔格式傳輸至資訊網站:
一、自我宣告聲明書:簽署該產品符合安全標準之聲明書。
二、設立登記文件:工廠登記、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其他相當設立登記
證明文件。但依法無須設立登記,或申報者設立登記資料已於資訊網
站登錄有案,且該資料記載事項無變更者,不在此限。
三、符合安全標準之測試證明文件:型式檢定合格證明書、產品驗證機構
審驗合格證明或產品自主檢測報告。
四、產品基本資料:
(一)型式名稱說明書:包括型錄、產品名稱、產品外觀圖說、商品分類
號列、主機台及控制台基本規格等資訊。
(二)產品安裝、操作、保養與維修之說明書及危險對策:包括產品安全
裝置位置及功能示意圖。
五、產品安全裝置及配備基本資料:包括品名、規格、安全性能與符合性
說明、重要零組件驗證測試報告及相關強度計算。
六、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要求交付之符合性評鑑程序資料及技術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