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參選注意事項
(一)參選方式:
1.企業標竿獎:企業得自行參選,或由機關(構)、團體(含本部
籌組之安全衛生促進組織)推薦企業參選。
2.中小企業特別獎及傳統產業投資特別獎:由各勞動檢查機構或團
體推薦企業參選。
3.勞動健康別獎:企業得自行參選,或由機關(構)、團體(含本
部籌組之安全衛生促進組織)推薦企業參選。
4.個人奉獻獎:由全國性團體或職業安全衛生專業團體推薦參選。
(二)得獎者應配合勞動部於推廣、觀摩發表及研討會中公開其優良事蹟
,勞動部並得使用其參選之相關資料,作為廣宣表揚用途。
(三)各獎項參選資料,無論各階段審查通過與否,均不予退還。
(四)參選資料請寄:241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南棟 11 樓「勞
動部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獎評審會」收(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國家職
業安全衛生獎評審活動),秘書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聯
絡電話:(02)8995-6666 (分機:8109)。
(五)勞動部得委託民間專業團體辦理評審活動之行政庶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