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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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鑑於中國大陸「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有擴大趨勢
    ,國內已有多起境外移入及境內傳染病例傳出,為保護職場工作者安
    全及健康,雇主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相關規
    定,採行必要之安全衛生防護措施。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為協助事
    業單位落實相關法令規定,特訂定本指引,以提升事業單位對職場生
    物病原體暴露危害之辨識能力,有效防止疫情於職場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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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安全衛生防護及健康管理措施
    雇主使勞工從事工作,對於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應實施風險評估,辨
    識可能之危害(包括蒐集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發布之各項疫情訊息
    及防疫建議),作為風險評估之依據,採取降低風險的控制措施,有
    關各項安全衛生防護及健康管理措施臚列如下:
一、共通性注意事項
    事業單位為建立職場之危害風險管控機制,確保勞工安全健康,除配
    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之防疫措施外,應於疫情流行期間,因應疫
    情發展及勞工防護需求,採取必要之管理措施,包括:
(一)置備適當及足夠之口罩,不得禁止勞工戴用;尤其第一線工作人員
      如有感染之虞時,雇主應提供個人專用口罩並使其確實戴用。
(二)建立體溫量測及篩檢措施,加強勞工健康管理。
(三)加強工作場所各區域之清潔及保持通風,有感染之虞者應強化地板
      、牆壁、器具及物品等之消毒。
(四)強化職場感染預防及勞工自我防護之教育訓練。
(五)以勞工健康安全為最優先考量,如非必要,應避免指派勞工前往中
      國大陸疫區。
(六)如有近期曾從疫區出差或旅遊返回職場之勞工,應密切留意其個人
      健康狀況,採取必要之追蹤及管理措施。
二、高風險作業勞工之管理
(一)針對醫療院所、處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檢體之醫學實驗室等高風
      險事業單位,應建置緊急應變策略及程序,對進出高風險工作場所
      之醫事人員、承攬商勞工及派遣勞工(如清潔人員、傳送人員等)
      加強管理,置備充足且合格有效之安全衛生防護具(如有明確暴露
      及感染之虞者,防護口罩等級至少在 N95  以上),並使勞工確實
      使用,同時應加強工作場所之清潔與消毒。針對醫療機構人員照護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病例時,雇主應提供適當之個人防護具(如
      N95 口罩、防護面罩、防護衣等)。
(二)對於交通站場、運輸工具、商場、百貨公司等第一線服務人員,會
      接觸不特定多數人而有感染危害之虞者,雇主除應為第一線工作勞
      工落實必要防護措施及提供適當之呼吸防護具(如醫用口罩)及採
      取職業安全衛生措施外,並應加強工作環境消毒並宣導勞工做好個
      人防疫措施,亦不能禁止勞工工作時配戴口罩。
(三)對於確診個案近期從事工作或進出之工作場所,雇主應加強清潔、
      消毒及通風,同時對於曾經接觸或有感染危害之虞之勞工,應提供
      適當之個人防護具(如 N95  口罩),並使勞工確實使用。
(四)對於勞工有暴露於生物病原體危害之虞,應置備適當防護具並使勞
      工確實使用,對於遭受生物病原體污染之物品等,應予消毒、適當
      儲存及標示;對於場所及相關器具、用品等應予以清潔及消毒。另
      如有需要,亦可洽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委託設置之各區勞工健
      康服務中心提供諮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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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勞工自主防護及權益保障事項
一、勞工應做好自主管理,使用肥皂勤洗手、避免前往中國大陸疫區旅遊
    、避免接觸野生動物,如為第一線工作勞工,宜配戴口罩。若出現發
    燒、咳嗽等身體不適,請速就醫,告知醫師旅遊史、職業史及接觸史
    ,並主動告知雇主。
二、雇主如未能提供必要之預防設備或措施,勞工得拒絕指派前往疫區提
    供勞務。雇主如強行要求,且未提供必要之預防設備或措施致勞工有
    權益受損之虞,勞工得終止勞動契約,並要求雇主給付資遣費。
三、勞工於工作場所或公出途中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經個案事實認
    定屬職業災害者,其相關權益如下:
(一)有加勞保者,除可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申請各項職業災害給付,如
      有不足部分,應由雇主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補足相關職業災害補償。
(二)未參加勞保者,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予工資、醫療、失能及
      死亡之職業災害補償。
(三)不論有無參加勞保,職災勞工均可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申請職業
      疾病生活津貼、看護、器具、家屬等補助。
四、勞工如有對勞動場所之安全衛生防護相關規定及勞工權益保障之相關
    疑慮,可透過手機或市話直接撥打 1955 免付費專線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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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其他注意事項
    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資訊、最新公告、防護宣導等,可參閱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或
    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 1922 (或 0800-00192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