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異動條文

法規名稱:
失業青年職前訓練獎勵要點 (民國 110 年 06 月 21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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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要點實施期間,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三十日起至嚴重特殊
      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屆滿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