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協助經銷商之就業服務措施如下:
(一)辦理計畫說明會、就業促進課程、短期研習課程、座談會或宣導會
等相關活動,協助經銷商瞭解產業趨勢、就業及創業準備、掌握就
業市場資訊、建立職業觀念、增進自我認知與求職面試技巧等。
(二)結合轄內就業服務資源,印製發送經銷商就業資源手冊,提供就業
資訊與就業媒合。
(三)結合轄內資源提供創業所需之法律、行銷、財務、市場分析及風險
評估等諮詢與輔導服務。
(四)依就業市場及經銷商需求規劃或結合轄內職業訓練資源,協助提升
就業技能。
(五)發放經銷商參與就業促進相關活動之經銷商輔導津貼。
(六)依個別需求,轉介社政、衛政等單位提供相關服務資源。
(七)其他協助經銷商就業相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