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條文

法規名稱:
外籍勞工政策研究諮詢小組設置要點 (民國 91 年 04 月 12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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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為強化外籍勞工政策研究機制,
    整合經濟、社會及勞工事務等專業,研議兼具理論基礎與實務之外籍
    勞工政策,爰設置外籍勞工政策研究諮詢小組 (以下簡稱本小組) 。
2
二、本小組之任務如下: 
 (一) 就外籍勞工政策提案,研議所需相關資料之需求。
 (二) 就所蒐集之相關資料、統計數據及研究報告,研議政策建議案。
 (三) 提供研議外籍勞工政策研究評估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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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小組置召集人兼委員一人,由本會政務副主任委員兼任之;置副召
    集人兼委員二人,由本會職業訓練局局長及綜合規劃處處長兼任之;
    設執行秘書一人由本會職業訓練局外勞作業組組長擔任並綜理幕僚作
    業,其餘委員由本會聘請具經濟、社會、原住民及勞工事務學術背景
    之學者專家六至八人擔任。本小組委員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之。
4
四、本小組不定期召開會議,會議由召集人召集之,並擔任主席,召集人
    因故不能召開會議時,由副召集人代理之。召開會議必要時並得邀請
    有關機關或人員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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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小組必要時得委請學者或相關團體進行專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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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小組委員為無給職。但非屬本會之委員得依規定支領出席費或交通
    費。
7
七、執行本小組任務所需經費,由本會職業訓練局業務預算項下支應。
8
八、本要點奉核定後實施,其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