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局送交受委託醫院進行評估時,應檢附下列書件資料: (一)勞工保險失能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二)勞工保險失能診斷書。 (三)病歷、病理檢測報告或評估相關資料。 (四)被保險人參加勞工保險之異動資料及職務別。 (五)被保險人已檢送之職業輔導評量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