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檢具文件:
(一)資格審查:
1.申請表(格式一)。
2.工廠、公司、商業登記或經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立案之證
明文件影本(營業項目需可見其行業別)。
3.勞工保險投保人數證明。
4.最近一期勞工保險、就業保險之繳費證明書。
5.撥款帳戶之存摺封面。
(二)經費補助:
1.申請表(格式二)。
2.臨場健康服務執行紀錄表(格式三)。
3.支出證明:
(1)委託特約機構:特約機構開立之統一發票收執聯或收據正本,
或與正本相符之影本(應註明無法提出正本之原因及加蓋經手
人印章)。
(2)僱用專職人員: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證明。
薪資匯款證明或領據正本,或與正本相符之影本(應註明無
法提出正本之原因及加蓋經手人印章)。
4.其他經本署認定有必要提出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