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鼓勵民間業者投資及因應經濟社會發展需 要,以專案核定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民間機構投資重大經 建工程(以下簡稱民間計畫工程)及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發包興 建之重要建設工程(以下簡稱政府計畫工程),得聘僱外籍營造工, 特訂定本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