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以下簡稱本局)為配合「振興經濟擴 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加速推動公共建設,協助營造業相關事業單位 獲得經營發展需求之人力,同時介接失業者再就業之管道,增加失業 勞工就業機會,落實訓用合一,特訂定本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