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貫徹公平、公正、公開之處理原則,妥適 運用華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隆公司)大園廠強制執行事件之 債權金融機構為安定社會、照扶弱勢及彰顯企業社會責任,捐贈其部 分受償金額予本部,由本部於勞工權益基金設置專戶管理之存款,特 設捐款分配專案小組(以下簡稱專案小組),並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