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照顧職業災害死亡勞工家屬之生活,發給 慰問金紓解其困境,並協助其自立,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七日已改制為勞動部,又依現行實務辦理情形 ,適用對象為職業災害死亡勞工家屬,爰將「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名稱修正為「勞動 部」,並酌修文字。
本點未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