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提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水準,鼓勵業主、事業單位、主辦機關、專 案管理廠商、監造單位及施工廠商維護工作者安全,並建立職業安全 衛生優良案件之資訊公開機制,保障民眾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 事務之瞭解,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