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 )針對職業訓練之辦理,為確保訓練單位相關工作人員、參訓學員自 身與家人之健康,特訂定本指引,提供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 以下簡稱本部所屬分署)其自辦、委辦或補助之各訓練單位及許可設 立之職業訓練機構參考,並依疫情發展狀況,視需要持續更新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