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四十四條及 第四十八條。 (二)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 格及審查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六 十一條及第六十一條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