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辦理職業災害預防及職業災害勞工重建補 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有關法人及團體、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 及重建中心(以下簡稱職災預防及重建中心)之補助及相關管考事項 ,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