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依獎章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獎章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專業獎章,由各主管院或主管機關,依其主管業務之 性質及需要,訂定頒給辦法;其由主管機關訂定者,應報各該主管院核定。」,爰定 明本辦法訂定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