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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113 年全國職場安全健康週活動實施計畫 (民國 113 年 01 月 24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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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緣起:
    為配合每年 4  月 28 日「世界職業安全衛生日」,我國將當週訂為
    「全國職場安全健康週」,鼓勵各事業單位積極營造友善工作環境,
    實現永續發展,共同合作提升我國整體產業安全衛生之水準。
    為引導各單位自主推動職場安全衛生,職業安全衛生法明定各事業單
    位雇主應負責宣導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相關之規定,使勞工周知;直轄
    市與縣(市)主管機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等政府機關,亦應積極
    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因此,為促進職業安全衛生文化之發展,本
    (113) 年度持續推動全國職場安全健康週系列活動,期許各單位秉
    持安全第一、健康至上的理念,推動相關活動措施、落實職場安全衛
    生,以持續降低職業災害,並維護勞工安全與身心健康。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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