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因應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 三日花蓮震災(以下簡稱震災)影響花蓮縣產業發展,為協助其受嚴 重衝擊之事業單位穩定僱用勞工,並鼓勵事業單位利用暫時減少正常 工時時段(以下簡稱減班休息時段)安排訓練課程,以提升在職勞工 技能,特訂定本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