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議紀錄分別載明左列事項: 一、會議次別。 二、會議時間。 三、會議地點。 四、主席、出席及列席人員姓名。 五、紀錄人員姓名。 六、報告事項之案由、內容及其決定。 七、討論事項之案由、內容及其決議。 八、其他應行記載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