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應於鍋爐房設置二個以上之出入口。但無礙鍋爐操作人員緊急避難者 ,不在此限。
一、條次變更及文字修正,本條規定鍋爐房之出入口。 二、鍋爐房應有二個以上出入口,惟於緊急時,鍋爐操作人員避難無障礙時除外。例 如鍋爐房出入口之寬度甚大,可供勞工迅速避難、逃生者等是。
條次變更,由原第十三條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