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十八日修正發布之第二 條、第四條、第六條至第十條,自一百零二年八月二十日施行。
一、條次變更。 二、因應 MLC 2006 公約之生效日期,增訂本次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