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本基金國外投資,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一)債務證券之發債機構或債券應經國際知名或證券主管機關核准經營 信用評等事業之機構評定債信達「BBB-」級(含)或相當等級以上 者。 (二)資產證券化商品之發債機構或債券應經國際知名或證券主管機關核 准經營信用評等事業之機構評定債信達「BBB-」級(含)或相當等 級以上者。 (三)外幣存放銀行應經國際知名或證券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信用評等事業 之機構評定長期債信達「BBB-」級(含)或相當等級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