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相關網站
|
民意信箱
輔助說明
最新動態
法規查詢
行政規則
解釋令函公告
英文法規查詢
法規草案
條文內容
友善列印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
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
司法院網站
」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廢
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組織法
(民國 104 年 06 月 24 日廢止)
英
第 10 條
主任委員出缺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主任委員代理,並應於三十日 內,依第四條及第七條規定任用之。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96 年 03 月 21 日
明定主任委員出缺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之代理方式及順序。
全選
行政函釋(0)
相關法條(0)
歷史法條(1)
期 間
自民國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檢索字詞